青海:高考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分值标准确定
|
|
|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青海招考信息网 2006-5-11 9:03:06 |
省属高校照顾35分投档 中央、部属高校照顾20分投档
5月8日下午,记者从省招办获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已于近日复函我省高校招委会,批准同意了对我省今年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实行照顾分值问题的请示,与此同时,省招办也分别向六州招委会转发了教育部的复函,并要求尽快向社会、考生公布。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给我省招委会的复函中说,“经研究,1、对你省提出的六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给予35分照顾的政策,同意你省在向各省属高等学校投档时适用;向中央部门院校投档时应按我部统一要求给予不超过20分的照顾。2、对于你省六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的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可延长执行到2008年。”
教育部在其复函时还要求我省将有关照顾政策逐步调整到位,并提前向社会、考生和高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高考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
|
|